2011/09/09 04:21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廖千瑩/綜合報導〕
學校每學期都有家長日,超過半數的家長都因得上班不能參加!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天公開呼籲,
催生修改勞基法,讓家有孩子就讀國中小的家長可以有帶薪的「親職公假」,一年只要兩個半天。
教育部政次林聰明則回應,這是跨部會的議題,若能達成共識,完成修法,教育部樂觀其成。
讓勞工家長出席學校日
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表示,學校日是老師和家長溝通的重要管道,但各校學校日有一半以上家長無法出席,
主因是家長需要上班,嚴重影響家長教育參與權。
因此全教總主張,一年兩學期只要兩個半天,讓上班族家長可以有機會出席學校日。
勞委會︰勞工可請事假
出席記者會的永嘉法律事務所李漢中律師表示,他身兼老闆及家長兩種身分,站在雇主的立場,
打從心裡抵抗親職假;但站在家長立場,親職假是有必要的,如果政府明文規定員工有帶薪親職假,他願意配合。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表示,教團的意思是要雇主給假又給工資,問題是學校日活動成本是否該由雇主來承擔?
她認為有待商榷。根據勞工請假規則,勞工可以請事假,若有特別休假也可以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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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短評: 又來了, 甚麼都可以搶, 甚麼都不奇怪!
為了每年兩個半天的薪水, 連公理是非都不顧了, 還是教師公會幹的,
教育部還樂觀其成嘞! 多棒的身教啊!
又不是不讓請假, 說穿了, 就是不想為了參加家長日少半天薪水
這些人真是得寸進尺, 完全不講道理
台灣再被這些傢伙惡搞下去, 總有一天變得跟希臘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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