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5日 星期一

旌忠狀 ~ 洪仲丘案過頭的分水嶺!

這兩天, 覺得自己有點像洪仲丘!

這主要是因為, 我在FB對洪案說了真話; 於是一些朋友似乎覺得太白目不想理我!
諷刺的是, 他們也同時是支持洪仲丘不該因為說真話白目就被惡整的人
本質上是沒甚麼差別, 只是程度輕得多!

這真是有趣! 支持被害者申冤的一方, 心態上是如何轉變成他們所厭惡的加害者的?


軍中的冤案, 大體說來, 老是過與不及; 不及, 就是辦成尹清楓; 太過, 就是辦成江國慶;
而且通常是小兵辦得太過, 大官辦得不及; 我們都知道啊, 所以才會要求法治人權, 毋枉毋縱嘛!
不過說得簡單, 做起來難得很

洪案, 剛開始是不及, 現在則是太過! 一邊先粉飾抹黑, 導致了一邊濫情無限上綱,
兩邊像打羽球一樣, 越抽越用力, 把問題弄得更為複雜難解!


稍微有點濫情, 是好事; 改革通常都需要一些非理性力量的推進才能成功!
但它需要一條韁繩, 適時地拉住它, 否則就變成洪水氾濫無法控制的民粹
當指標出現時, 就必須把繩子拉緊. 現在指標出現了!

旌忠狀議題是一個分水嶺, 它顯示社會已經理盲濫情到必須有人出來拉住他們
而像GY這種可以理性到不近人情的傢伙, 就很適合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旌忠狀, 它不是一種獎懲, 而是被歸類在撫卹! 本質是撫卹, 褒獎是附加
它看起來像褒獎, 是因為它被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 這也無可厚非
即使是撫卹, 也要弄一個稱頭點的名號, 讓遺屬聽起來舒服沒甚麼不對吧?

人死了本就該撫卹, 政府也承諾家屬會從優撫卹, 洪家沒反對吧?
既是從優撫卹, 意指只要找到一條符合就能辦! 旌忠狀第一個申請條件
就是作戰或因公死亡者, 便可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主動頒給旌忠狀!
而旌忠狀本就是歸類在撫卹項目, 可因此多增發一次撫卹金!

現在從優撫卹要罵, 沒從優撫卹更要罵, 那到底怎樣才行?
早點發, 會被說成是搓湯圓; 晚點發, 被罵連撫卹還慢半拍
請問何時給不白目?

一些誤把旌忠狀當褒獎的, 則是認為洪仲丘不夠格
現在GY接著要證明, 即使旌忠狀算是一種褒獎, 洪也符合資格;
而且是不管是意外操死論, 虐死論, 謀殺論的情況下都成立!


1. 忠! 洪仲丘若不忠於執行體能訓練命令, 誰能把他操死? 哪裡不合忠字?

2. 若是相信洪死因不那麼簡單, 是為公義揭弊說真話而被陰謀害死,
那可是非常壯烈的事, 頒個旌忠狀毫不為過!


最後還有一種講法, 說洪不能算因公死亡啊!

在軍中因各種原因死亡, 不算因公死亡, 要怎麼算更好?
你下班途中, 被仇人故意撞傷了, 勞保也是算因公撫卹,
老實說你受傷又不是因工作害的, 也算硬ㄠ嗎?
真奇怪, 這時候就兩套標準了?

看出來了吧? 許多人到後來, 根本不在乎洪家是否能拿到實質的優渥撫卹
借機發洩情緒投射積怨變得重要多了, 他們的思維不存在就事論事這四個字
有的時候呢, 把一些原本該做的事也給扭曲成不對的!
洪家悲忿過頭, 講講氣話可以理解; 其他人跟著發甚麼瘋呢? 同理心用過頭了吧?
若每個人同理之於, 卻不能比受害家屬冷靜一點, 不就再製造另一個江國慶?


至於洪案的真相, 個人認為已有90%以上呈現, 剩下的並不影響大局!
應該就是一些不肖職業軍人, 因積怨想在洪退伍前整整他
卻因為一連串保險的失守與處理上的疏忽, 導致洪的中暑死亡!
基本上以現有的證據, 所能起訴的罪刑, 大致上是合理的
輕重不是靠感覺靠憶測, 法律是講證據的! 有多少證據, 才能定多少罪!

而謀殺論太跳tone, 既無證據, 邏輯更是荒謬
謀殺會故意挑當著十幾隻監視器下的地方執行?
若真的這樣幹, 通常是別有目的, 例如製造不在場證明, 陷害他人
....然後再故意把錄影畫面弄不見?
要殺人滅口, 乾淨俐落的方法一大堆, 哪會笨到送禁閉整死?
牽連一大堆人, 自己也脫不了身!
如果真有那些骯髒事足以讓洪被謀殺的話,
陳中士與范上士就會是下一個, 但他們似乎一點也不怕,
還巴不得趕快交保呢!


重點這些真相, 主要是被人民逼出來的, 並不是軍檢的積極本事,
這才是大問題! 現階段建立與改進制度, 已比 "自己想要的真相" 更為重要!



軍人撫卹條例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8%BB%8D%E4%BA%BA%E6%92%AB%E5%8D%B9%E6%A2%9D%E4%BE%8B.htm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撫卹科
http://afrc.mnd.gov.tw/stayMession/item_03_03.html

軍人一次卹金增發基數標準
http://www.101lge.idv.tw/3data/t4.htm

~~~~~~~~~~~~~~~~~~~~~~~~~~~~~~~~~~~~~~~~~~~~~~~~~~~~~~~~~~~~~~~~~~~~~~~

也因此GY我把FB帳號停用了, 對GY這種真實投資人, 封閉性社群網路實在不好用
我的心智已被市場實戰磨鍊得夠強, 不是那麼需要FB的情感支持功能;
我們更在乎的是, 有沒有一個好的環境, 能鼓勵出多元不同的意見,
讓我找出思慮上的盲點, 避免讓自己在投資市場上犯錯, 降低損失!
很可惜, 私人的FB社群, 顯然辦不到這點, 強化理盲濫情倒是功能強大
想想前陣子所謂的便當文, 若是放在一般Blog或論壇上, 很快就會被拆穿
還沒有FB前, 哪個在Blog或論壇po文, 不是戰戰兢兢?
牛皮不會像在FB要吹到那麼大才會破掉, 搞不好還不會破勒!

說實在有幾個人在FB po自己的看法, 是為了讓自己的思慮更完整?
還不是想得到同儕的認同強化想法, 有幾個準備好接受不同意見?
觀點有問題, 大家不好意思講; 犯相同錯誤的就一起取暖錯下去, 有何意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