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賈伯斯天上也會笑!Adobe放棄行動版本Flash ~ 對! 會奸笑

賈伯斯天上也會笑!Adobe放棄行動版本Flash

鉅亨網陳怡君 綜合外電  2011-11-10  12:0


昨(9)日 Adobe 公司宣布終止開發行動版本的 Flash Player,引起市場譁然,畢竟此前 Adobe 

與蘋果還為此事鬧得沸沸揚揚;而稍後 Adobe 又宣告同樣停止開發支援電視的 Flash 版本,

將專注在 HTML5 的發展上。《CNET》報導,Adobe 放棄行動裝置 Flash,

無疑又是一個賈伯斯無愧「科技夢想家」美名的明證。




2010 年 4 月,蘋果創辦人賈伯斯寫了 1700 字的長篇大論公開宣示要將 Flash 從蘋果行動裝置中連根拔除。

文章中最受到廣泛轉載的兩段充分表達他對 Flash 行動版本的不滿。


「除此之外,Flash 在行動裝置上表現不佳。幾年來我們一直不斷要求 Adobe 改善 Flash 在行動裝置、

任何行動裝置上的表現,不過結果讓人失望。」


「Adobe 公開表示 Flash 將在 2009 年初支援智慧型手機,然後是 2009 年下半年,然後再度延到 2010 年上半年,

現在他們說再等一會到 2010 年下半年。我們認為 Flash 終究能夠與行動裝置搭配得天衣無縫,

不過我們很高興我們沒有真的屏息以待。」


換句話說,Adobe 遲遲無法突破技術桎梏,無法滿足智慧型手機使用者的需求,由於 Flash 特性,

可能必須消耗大量時間來等待下載,但是等了幾萬年之後結果很有可能是損壞的頁面,除了撞牆之外怎消怨氣?


賈伯斯撰寫的這份聲明明白白合理化了蘋果不再准許含有 Flash 的應用程式運行在 iPhone、iPod 和 iPad 上的決定。


當初 Adobe 公關部門不甘示弱激烈反擊,定調此為「產業政治(industry politics)」問題,

甚至將蘋果形容為扮演阻擋開放取用(open access)的「惡棍流氓」的角色。


「我們已經準備好讓 Flash 在瀏覽器上順利運行,不過直到今天我們無法獲得蘋果的合作意願,來讓它成真。」

Adobe 公司技術長 Kevin Lynch 在一篇公開文章中寫道;另外他還進一步指出,認為 HTML「終將取代 Flash」

的想法大錯特錯,無論是在當下,或者未來。


這還算是溫和可親的版本。Adobe 平台宣講師 Lee Brimelow 強烈斥責蘋果「對開發者蠻橫控制…最重要的是,

(蘋果)利用這些開發商做為對抗 Adobe 的販夫走卒。」


他還強調自己不跟蘋果同流合汙。「就我個人來說,我將不會再奉獻任何一分錢給蘋果,直到領導層改變。

我在亞馬遜買書、音樂和影片,而且我還會繼續尋覓其他購買管道。

不過我要澄清我並不是在建議你跟我做一樣的事情,更非企圖動員大家做出抵制行動。」


有趣的是,Brimelow 其實是正確的。Jobs 總是如此,以個人意志施壓其它產業,

因為他認為他比起其他人理所當然的優異突出且更有先見之名。

這幾年來遵循這位蘋果聯合創辦人腳步的人來說這早就見怪不怪。

Jobs 獨斷的風格可以回溯到決定維持麥金塔電腦的封閉結構,直到今天這還是非常具有爭議性,而且招來不少批評。


不少這回 Jobs 的科技美學認知完全佔了上風。


《CNET》專欄作家 Harry McCracken 今年寫了篇必定讓 Adobe 皮皮挫的短文,文章標題

「行動版本 Flash:總是使人無比興奮,總是只聞樓梯響」算是本文中最和藹可親的部分。

McCracken 結論,倘若行動裝置版本的 Flash 終於誕生,

他的第一反應會是:「這真是不可思議,拜託讓我知道它何時真正能夠使用在人們能夠購買到的裝置上。」


現在,Adobe 宣布終止開發行動版本的 Flash,並且將轉換陣地,準備好「專注發展 HTML5」,

使其成為「在行動平台瀏覽器中創造與編撰內容的最佳解決方案」。


溘然長逝一個月後,這是又一個賈伯斯「科技夢想家」頭銜當之無愧的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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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評論: 又在造神了, 那在下只好再出來殺神!


乍看起來Jobs好像很有遠見, 但真正懂得電腦資訊架構的人就知道不是這麼回事

以GY我來說, 近半年前續約用NT$2990敗了一台Viewsonic 七吋平板電腦

而這台是Android 2.2系統不支援Flash, 因此一般網友評價不高

但GY以我獨到的"科技美學認知"還是決定買了它, why?


Flash這東西, 是利用向量圖形(Vector Graphics)概念

製作動畫與遊戲以節省記憶體需求, 代價是它需犧牲硬體系統的運算效能來換

在桌機與NB上這並沒太大的問題, 因為現在硬體系統的運算效能高出一般所需甚多

但在一般的小型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就會發生問題

卡在電池容量/手機大小與散熱問題等等..., 硬體技術上還無法擁有很強的運算效能

所以跑起來就不太順, 用得也很lag, 誰會想用一個經常當機的手機呢?

想要一支小智慧手機又快又順也不是辦不到, 只是要花大錢

而且電池可能不到一天就被用光了, 還老是跟燙手山芋般熱呼呼的


所以呢, 在目前的硬體技術瓶頸or 軟體演算法尚未有大突破前, GY選擇乾脆不用Flash

這是很自然而然的取捨, 並不是GY我有甚麼樣的遠見或科技美學

如果未來有一天, 小型行動裝置能有跟桌機NB一樣強的效能, Flash還是會再起來

除非, 有線或無線資訊傳輸能力已經快到傳大檔案讓人感覺非常便捷

而且你的記憶裝置容量也多到裝不完, Flash自然又會失去其立足的基礎


總之一項科技要能成功, 其實是需要很多背景科技的配合, 太早太晚都會錯失時機

有的時候我們需要開放系統的多元擴展能力, 有時又需要封閉系統的穩定

現在的小型行動裝置的作業系統的確太亂阻礙了發展, 需要HTML5的規格整合

天下大勢, 合久必分, 分久必合, 3C技術也是如此, 沒啥大不了


但一般人並不知道這些事, 於是就給有心人操弄的空間啦, 所以就會說出

「除此之外,Flash 在行動裝置上表現不佳。幾年來我們一直不斷要求 Adobe

改善 Flash 在行動裝置、任何行動裝置上的表現,不過結果讓人失望。」這種話


靠! 有甚麼好失望的, Flash的先天特性就是如此, 一般人無知也就算了

Jobs你又不是不懂, 裝模作樣講這些嘩眾取寵的廢話想幹嘛?


知道"A捧"行銷的厲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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