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金溥聰笑談校園霸凌:教小孩學叢林法則~我看其他人可笑不出來!

2011-01-11 •【中廣新聞/繆宇綸】

 
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今天在接受中廣流行網主持人蘭萱專訪時,談到他在大學時期,因為長得「欠扁」,
又因為在球場上和學長起了衝突,被圍堵踹了一腳的經驗,不過金溥聰強調,這不算是霸凌,
他在教自己的小孩的時候,則會灌輸小孩面對霸凌的「叢林法則」(繆宇綸報導)



金溥聰在專訪中談到校園霸凌問題,他認為所謂的霸凌(bully)應該是仗勢欺人,持續性的欺負人,
如果只是同學間起衝突打個架,應該還不至於稱為霸凌。
持人蘭萱問金溥聰是否在大學時有過遭到霸凌的經驗,金溥聰表示,嚴格講那不算是霸凌,
他當年大一,自嘲「長得一副欠扁的樣子」,結果在校園裡被學長堵,
然後被踹了一腳『意思是才大一你就這麼囂張......(可是你做了什麼事情,讓他們覺得很囂張?)
籃球的時候起衝突嘛,籃球場上起衝突,我就把球一摔說「是打球還是打人啊?」,就很兇,
人家就認為你大一新生就這麼囂張,所以他一來就踢了我一腳,一堆人大概四、五個圍在後面......』



金溥聰說,他當時表示誰動手,他就到教官室報告,用這個方法順利脫困,
現在他還在用這個方法教育小孩,他要小孩碰到比他高的人要打他,就要「轉身就跑」;
碰到身高差不多的,要不要打自己決定;如果對手比他瘦小,則不但要打回去,而且要打贏。
溥聰說,他希望能讓孩子理解這樣的叢林法則,但他也笑著說,他太太周慧婷一定不贊成這樣的極端作法

~~~~~~~~~~~~~~~~~~~~~~~~~~~~~~~~~~~~~~~~~~~~~~~~~~~~~~~~~~~~~~~~~~~~~~~~~~~~~~~~~~~
GY短評: 現在我幾乎可以確定總統府裡真的是沒人才!

"所以他一來就踢了我一腳,一堆人大概四、五個圍在後面...."
~~這不算仗勢欺人那算甚麼? 嚴格講那不算是霸凌?
居上位為政者若是這種心態, 平民百姓可笑得出來?


拜託! 金溥聰先生, 你大一時不一定滿18歲, 但你學長應該滿了吧?
年滿18歲的人踹別人一腳的確不叫霸凌, 需要我告訴你犯甚麼罪嗎?


一個總統府秘書長在公眾媒體發表這種言論, 馬總統才應該列入國安等級!

3 則留言:

  1. 在守法與公義的原則下

    要因材施教

    現在就很擔心小小沈以後一時衝動 犯下無法彌補的錯誤

    回覆刪除